实用比较
色豆豆:两类用法的区别
色豆豆相关的颜色短语页面与视频标题摘要,证据层级和可得结论并不相同。
实用比较区分原页面与未复核摘要,不将文字匹配直接认作主体身份。
实用比较
如何选择
两类材料应分开记录。“出现相同文字”与“确认同名对象”之间还缺少主体与语境依据,目前不应给出确定身份。
实用比较
较长颜色短语与含完整词的视频标题
| 比较维度 | 较长颜色短语 | 含完整词的视频标题 | 选择建议 |
|---|---|---|---|
| 看到的文字 | 原页面出现“粉色豆豆”“糖果色豆豆”等完整表达 | 搜索摘要标题为“色豆豆视频网站在线观看” | 必须保留原来的词语范围 |
| 材料状态 | 两份原页面可读取相关文字 | 直接页面未能完成复核 | 不能把摘要写成已核实的页面事实 |
| 原有上下文 | 一页描述按颜色区分的材料;一页展示商品信息 | 摘要转向武侠电影介绍 | 上下文不同,不应合并成同一实体 |
| 可支持的结论 | 相同连续字串能出现在更长的表达中 | 本次结果存在这种完整词标题形式 | 两者都不足以确立官方主体 |
| 仍不能回答 | 不能证明词义等于手工或食用豆 | 不能证明平台身份、成人含义或资源可用性 | 将未知项保留为未知 |